“狂龙,血爪,不用再藏了,你们都出来吧,我们三个人行踪暴露了。”
混血男子慢条斯理地将手枪在手中转绕,淡淡说道。
他转绕手枪的时候,那把手枪就像是长在他手上似的,无论他怎么用力,都没有掉下来。
随着混血男子的语音落下,另外两个高大的身影不知道从哪里站出来。
两人出来以后,与之前的混血男子成品字形站立,彻底封锁住了戴红旗出车库的出路。
戴红旗扭头仔细打量,便将另外两个男子看得一清二楚。
两人中,一个是黑人,这家伙起码有两米高,身体壮硕无比,肌肉鼓突,一身的腱子肉块把衣服撑得鼓鼓的,站在哪里,如同一座小山。
浑身上下,都投射出一股极度彪悍凶残的气息。
甚至是,戴红旗从他身上感受到了浓郁的血腥煞气。
很显然,这家伙心狠手辣,手里有着不少的人命。
另外一个家伙是一个有着一头金色头发的白人男子。
他身穿一身黑色作训服,身高大约有一米八五左右。
白人男子虽然没有黑人壮汉那样的体型恐怖,但是很壮硕,浑身肌肉鼓鼓的模样。
他身上黑色作训服裤子腿弯处,挂着一把匕首,显露出了漆黑的匕首柄。
“噢,买嘎的,这是不是上帝的玩笑么,我们的雇主花费巨大代价让我们来对付的居然是这么个弱不禁风的小子,这是小题大做还是太看不起我们了,难道我们三个真的就落魄到只能对付这种小瘪三了么?”
混血年轻男子打量了一下戴红旗,脸上露出了轻蔑之色。
他耸了耸肩膀,吹了个口哨,很是夸张的抱怨。
“闭嘴吧!你!”
金毛白人冷冷地看了混血男子一眼,说道,“雇主为了这家伙,可是在暗网上花费了五千万美刀呢!
所以,哪怕你再不情愿,也不要跟钱过不去。
还有,既然我们的雇主能出这么多钱,那就说明这家伙不简单.
或者说,这里面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因素!”
说完,他不再理睬混血男子,转头看向戴红旗,“这位先生,我来做个自我介绍,我代号‘血爪,华语名叫吴登红,杀手界的朋友另外给我起了一个外号,‘死神的镰刀’。
最擅长的是用匕首无声无息地划破敌人的喉咙。
被划的人,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哦!
只要被我盯上的人,基本上就等于上了死神的账单,没有任何活得机会。
怎么样,我起的名字不错吧。
对了我身边这位伙伴叫做陆明廷,号称快抢手,他射出的每一粒子弹,都会带走一条生命。”
血爪彬彬有礼地介绍着,好像在酒会上邀请美女跳舞一样,“这位黑人先生是暴熊,来自西伯利亚死亡训练营,他曾经空手扭杀过两头成年北极熊。
还有,他在拉斯维加斯地下黑市拳上踢爆过十多位拳手的头颅,扭杀过七十多拳手的脖子。因为太过残暴,被人称为狂龙。
“你们都是杀手?”
戴红旗身体一动不动,淡淡地说道,“是谁请你们来对付我的,还有,你们怎么来得这么快?”
“没错,我们是DS杀手集团的杀手,雇请我们来杀你的人,我们也不知道是谁,我们只是从暗网接的胆子,雇主的信息不会透露的。
至于说我们来得这么快,自然是我们这次专门来华国度假旅游,刚好就在临海!”
所以,我们就接了这个任务,按照雇主提供的信息找了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