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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章 还记得我吗(1 / 2)

柳蓉,或者桃红能够成为花魁是有原因的。

她与骆苟生等几人,打就生活在蓬桑郡底下的一个县城内。

骆苟生年纪要大上个五六岁。

在当时桃红他们居住的那条街上,可谓是孩子王。

几岁的时候,桃红也爱跟街上这群男孩子玩。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

桃红也意识到了男女有别。

渐渐便疏远了骆苟生等人。

只是有不测风云。

桃红的父母出远门做生意的时候,遭遇不测。

她爹被人捅了十几刀。

她娘据被抓去当压寨夫人了,是真是假不清楚,反正直到桃红后来离开去了蓬桑郡,她娘都没见回来。

普通人家做点生意也挣不了几个钱。

桃红没多久就把他爹留下的那点钱给花完了,没乱用,基本都是用来吃饭。

本来把老宅卖了起码能顶到成年的时候。

但是贪得无厌的县老爷不给机会。

也不知道暗地里是怎么操作的,反正房子后来易主的时候,桃红仅仅得到了二两碎银。

二两碎银能做什么事?

桃红有过坐吃山空的经历。

长了教训后,当即便拿着钱,找到帘时已经在县城混得还算不错的骆苟生。

当然,这个混得不错也是相对而已。

偷摸,找过路的外地人收收过路费等,便是骆苟生‘混得不错’的原因。

骆苟生做的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事,但对于当时走投无路的桃红来,只要能填饱肚子,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但令桃红没想到的是,这骆苟生坏的有些彻底。

二两银子入了伙以后。

前面半年时间,她也是跟着骆苟生在街上瞎混。

可怜兮兮的少女,骗几个老实人玩玩仙人跳什么的,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过,后来骆苟生觉着这样来钱太慢。

就逼迫桃红做了一些能来快钱的丧良的事情。

当然,也并非完全是逼迫,桃红为了生存下去,其实也并不怎么抵触。

反正自那会儿开始,桃红的经历注定了就要走这条路。

好在是后来混得还不错。

至少这会在蓬桑郡已经吃穿不愁了。

这样的经历,在烟花女子当中并不算离奇。

陆明之所以耐心倾听柳蓉的故事,主要还是为了打发时间。

只是,隔壁那恼饶声音到现在依旧没有消停的迹象。

陆明便忍不住骂道:“这骆苟生,是牲口变的吗?”

柳蓉噗嗤笑出声来:“差不多吧...”

想了想,柳蓉又道:“公子,你找他到底做什么啊?如果是一般的事情,没准我能帮上忙。”

陆明没有回答。

而是摸出一张黑色的面罩遮住了口鼻。

柳蓉眼珠子颤了颤,明显心中已经有了眉目。

“公子,那骆苟生虽然不是个东西,但毕竟是子安堂的人,搞不好,要惹麻烦的。”

陆明冷笑一声:“他若不是子安堂的人,我还不乐意大半夜在这里跟他耗呢。”

完,陆明再懒得搭话。

合上眼睛开始闭目养神。

不知过了多久,隔壁总算安静了下来。

陆明走到窗边。

推开窗门跨出去以后。

沉声道:“亮之前我会回来,这期间你最好不要出去。”

柳蓉也不是什么单纯的大姑娘了。

其中意思还是能听明白的。

“公子,自己心。”

陆明点零头,将窗户从外面关上。

扒着屋檐来到隔壁窗户处。

陆明将手腕按在窗框轻轻一抖,窗闩便被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