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咴咴咴咴!”
一匹鬃毛燃烧,全身都被火焰覆盖的牡马,嘶鸣着撞开马厩的围栏,跑了几步,便无力的栽在焦黑的木屑中。
警报早已响彻全镇,居民们都在按照平日里的演练那样,男女拿起武器,老少涌向避难所,可莱桑的防卫系统迟迟没启动的征兆。
原因自不必多提……
当阿伦马不停蹄汗流浃背地赶到兵营求援时,映入眼帘的便是眼前这一幕。
烧焦的马尸正在散发出烤肉的香气,四周尽是溃败逃散的同僚。
他一把抓住从身边跑过的士兵:
“你们要去哪?敌人就在眼前啊!”
“松手!”
那名士兵用力一甩衣袖却没挣脱,顿时急眼了:
“妈的,怎么又是你这个白痴?看看你的周围,伙计!军械库被炸了,马厩也被烧了!没武器,没战马,我们拿什么和人家斗?”
“我们还有子爵大人啊,他一定在尽全力……”
“我操,你指望那个子爵能派上用场,不如指望天上的那些东西吃素!”
说罢,那士兵一肘阿伦的肚子,快步离去。
少年卫兵吃痛地抬头,几道龙影在上空掠过,对着四周的迎战和马场狂轰乱炸。
却诡异地没有对溃散的逃兵们下手。
他难以理解这是为什么,如果要攻下城镇,彻底消灭守卫力量不是最稳妥的方法吗?
而且,敌人虽然强,但想占领这座规模颇大的城镇根本不可能。
根据自己的肉眼估算,这些飞龙骑兵最多也不会超过两百人。
他们的优势在于压倒性的火力和机动性,可这些优势全都是由座下的飞龙提供的。
如果要占领乃至统治城镇,光坐在龙背上可不行。
他们准备怎么克服这一点?
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敌人以最小的代价就控制住城市?
几乎没怎么思考,他就有了答案:
“子爵大人……”
…………
…………
弗格斯老子爵曾是拜兰大公的亲卫骑士,骁勇善战,忠心耿耿,为公爵大人立下过汗马功劳。
也因而不仅得到了子爵的爵位,还受赐了这么一片肥沃的土地。
年龄上去后,老子爵就从优秀的骑士退役成了一位杰出的领主。
不仅把莱桑治理的欣欣向荣,还年年给拜兰堡送去高素质的骑士学徒。
可以说,在摩恩如今这般整体糜烂的风气下,像弗格斯老子爵这样的清流贵族简直比资本家的良心还要稀有。
子爵府,
弗格斯子爵畏手畏脚地将头探出窗户一点,立刻像是受到惊吓的乌龟般缩了回来。
“坏了!糟了!为什么雷光骑士会在这里啊?”
“她不是二王子的近侍吗?不在前线和公爵大人掐架跑到我这个小城镇干什么啊!”
“难,难道,公爵大人已经被打败了?”
嗯?
你说真人的表现和描述货不对板?
不,描述并没有错。
骁勇善战,受人敬仰的那个,是老弗格斯;
现在这个可可爱爱的怂包,是小弗格斯,老子爵的儿子。
去年老子爵过世后,他的爵位便被小弗格斯继承。
由于从小接受老爹的棍棒教育,这位公子哥并不纨绔,还很温顺。
大多数情况下,这都是个优点,至少他治下的百姓不会动不动就遭难。
可一旦遇到危机,那这种性格将会是致命的。
“我……我要不要逃啊?但我又不会武技,连老爹都不是雷光骑士的对手,我怎么可能逃得掉啊?”
“啊,会不会她只是来找老爹切磋的?然后和卫兵们产生了误会。”
“有可能有可能!老爹去年过世时,为了节俭没举行多大的葬礼,除了公爵大人几乎没多少贵族知道。”
“听说雷光骑士的脾气特别怪,嘴巴也很臭,完全不像女人,应该是和把手的卫兵起了摩擦,所以才会打起来,一定是这样的。”
“也许现在她已经冷静下来了?”
一念至此,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又将头伸出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