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言礼的话,让顾明予眼里的光亮也跟着黯淡下来。
是啊,他已经不是陆怀征了。
他的弟弟以“陆怀征”的身份,在这个世上已经生活了三年。
陆言礼脸上的笑容,破碎的让人心疼。
“如果,我还是陆氏说一不二的总裁,我当然要把她,接来龙城,我会为她遮风挡雨,庇佑她一生一世。
任何人都无法阻止我去爱她!”
陆言礼看向自己左边塌陷下去的裤管。
“现在,我回来了,我失去了一条腿,这意味着,我也彻底失去了,身为陆氏继承人的光鲜亮丽的人生。
你说我拿什么去保护她?你觉得,我现在把她接回来,妈妈能容得下她?”
说到这里,陆言礼心如刀割,他的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从胸腔里冒出的血腥味。
“我连从妈妈手里,护下她,都做不到!而且,没了一条腿,我配不上她了。”
“你就算没了一条腿,你也是龙城陆氏的大少爷!这世上,哪有你配不上的女人?”
顾明予只当他是一时的颓丧,他又气又觉得好笑。
陆言礼也太妄自菲薄了。
就算他瘸了一条腿,他也坐拥陆氏的泼天富贵。
放眼整个龙城,多少豪门千金上赶着嫁给他。
陆言礼认真的告诉他,“我爱的那个人,她值得拥有这世间最好的一切。
不是因为我爱她,所以她值得。
而是因为她本身就很好,很好,只有这世上最优秀出色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顾明予从鼻腔里哼就轻笑。
三年不见,陆言礼竟得了恋爱脑了。
顾明予不禁好奇,陆言礼喜欢的女人,究竟有多好。
但他遵循陆言礼的意愿,不去探究。
“你真的想清楚了吗?”他压低声音,郑重其事的问陆言礼。
坐在病床上的男人,平静说道,“我想清楚了,我给不了她平静安稳的生活,那就彻底从她的世界里消失。
她是个聪明又明事理的女孩,若哪天,在机缘巧合下,我们能再见面,她也会看清楚,我们之间的鸿沟。”
他本身,就是个悲观主义者。
这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陆言礼销毁了所有,和过去有关的事物和痕迹。
唯独那枚鸡血藤手镯。
他从手腕上脱下来,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他一遍一遍的用指腹摩挲过,鸡血藤手镯内侧,他曾经一笔一笔刻下的名字。
他咬牙狠下心,拿起床头柜上的保温杯,扬起手,重重往手镯上砸下去!
然而,鸡血藤手镯完好无缺。
保温杯重重砸在了陆言礼的手上。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大颗大颗的眼泪,掉落下来,染湿了他浓密幽长的睫毛。
眼泪坠落在床单上,泅出的水渍,不断往外扩大。
“你干什么?疯了吗?!”
顾明予冲上去,抓住陆言礼肿起来的手。
他低吼着,“你已经没了一条腿了,难道还想废了自己的手吗?你这双手,可是上过保险的!”
陆言礼曾和他说过,如果他不是陆氏的继承人,他就想成为一名音乐家,艺术家。
他精通中外十几种乐器,他会作曲,写谱,在音乐方面有着过人的天赋。
他的艺术造诣也让人望尘莫及,中外画家都是打从心底的佩服他,对他肃然起敬。
然而,他却自虐般的,拿保温杯砸了自己的手。
顾明予立即伸手,触摸他的手骨,发现没有骨折后,他稍稍松了一口气。
陆言礼将鸡血藤手镯,递给了他。
“明予,你帮我,把这枚鸡血藤手镯,烧掉吧!”
他说这话的时候,就像从自己的身上,剜下来一块肉。
“请你把它烧成灰烬吧,把灰烬埋进土里,一点痕迹都不要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