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坐在金世奇靠右一点位置的人,李焕仙不认得。不过看那人的装扮与其随从的装束,必是突厥辽国的权贵子弟。那是一个胡人特质十分明显的小青年,鹰钩鼻,深眼窝,双眼隐藏着一股暴虐之气。
而这人身旁的护卫,却是双眼平淡,络腮胡浓密非常,但皮肤呈古铜色,身材高大消瘦,沉默不语。
李焕仙怎么看这护卫,怎么觉得有些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当年在北海时,李焕仙没少与辽国胡人交手。但在他的印象中,好像没见过一个长满络腮胡的胡人才是。
“你们秦国的皇帝还真大方!连自己的佩剑都舍得让出来?”
正在李焕仙皱着眉头思索在哪里见过那辽国护卫时,金世奇突然看向一旁的赵凌极,阴阳怪气了起来。那女帝手持天下第一神锋,登基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的故事,早就路人皆知了。
金世奇一直都对赵玉漱很有想法,但可惜,诗宴那次被李焕仙给截胡了。本想着打入秦国,将赵玉漱掳回去,结果再次失败。如今二人身份天差地别,金世奇心里说不出来的酸楚。
好歹金世奇也是一国王子,又是有名的诗王,文能诗才震四方,武能征战上沙场。可就这么完美的人,居然会输给李焕仙。殊不知,赵玉漱从一开始就看不上他。
赵凌极看了看金世奇,面带不屑之色出言讥讽道:“我大秦地大物博,区区一把宝剑如何舍不得?难道像你金国一样,来楚国友邦,就带点稻草谷种?”
金国是农业大国,由于地处西北,又有高山阻隔风沙,故而土地肥沃,以粮食高产而闻名各国。但正是因为以农业为立国之本,反而被其他国家笑称为低劣农户。
这一代的金国皇帝励精图治,大举强军强文,为的便是扫除各国的狗眼看人低。这也是为什么金世奇数次丢尽颜面,金国皇帝还能容忍他的原因。毕竟金世奇的确有些本事,也算是他们金氏一族为数不多能拿得出手的人物。
那赵凌极话里话外都在挖苦金世奇一家子是农户,这让高高在上的金世奇颇为不爽,故而冷冷的看向赵凌极说道:“你们秦国不也是靠着外人才有今天的地位吗?那杀神之剑,本王势在必得。不过你放心,在拿下武宗第一后,我会把这口剑亲自送还给大秦皇帝!”
“哼!口气还不小!我倒要看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赵凌极是丝毫没把金世奇放在眼里,冷哼一声后,便不再搭理金世奇。毕竟二人早年在沂州边境便交过手,基本上谁也吃不下谁。如今楚国再次相遇,就算不为了各自家国而战,也定要为自己一战。
听到这金国与秦国在这针尖对麦芒,讨论着杀神之剑的去留。一旁的辽国青年却突然开口道:“想不到你们汉人还真无耻!朱雀屠南剑,乃我大辽真神之剑,岂是你们这些宵小之辈留得住的?”
“你是谁?”
“你是谁?”
金世奇与赵凌极一起看向那年纪轻轻的胡人,只见这辽国青年那一双鹰隼之眼突闪暴戾之气,口中说道:“辽国九王子,赫兰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