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聂书传奇 > 第66章 比划

第66章 比划(1 / 2)

聂书站在炸鸡店的厨房里,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对着一块鸡肉比划着。他的眼神坚定,仿佛要把所有的决心都刻进那块鸡肉里。他的朋友聂远坐在店外的塑料椅子上,手里拿着一瓶啤酒,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

“你这炸鸡饭,我看是炸鸡‘烦’吧。”聂远的声音透过厨房的窗户,传到了聂书的耳朵里。

聂书没有回头,只是淡淡地回了一句:“你等着瞧吧,我这炸鸡饭,绝对能让你吃到曼谷街头的感觉。”

聂远哈哈大笑,“曼谷街头?我看你是曼谷‘走投无路’吧。”

聂书不理会聂远的嘲讽,他专注地处理着手中的鸡肉。他的动作熟练,仿佛每一个切割的动作都蕴含着他对炸鸡的热爱和对美食的执着。

炸鸡店的门铃响了,一位顾客走了进来。聂书立刻放下手中的刀,迎了上去。

“欢迎光临,今天我们推出了新菜品,曼谷街头炸鸡饭,您要不要尝尝?”聂书的热情让顾客有些意外,但很快就被他的诚意所打动。

“好啊,给我来一份。”顾客坐下,聂书立刻回到厨房,开始了他的烹饪。

聂远看着聂书的背影,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他知道,聂书这次是认真的,他想要证明给所有人看,他的炸鸡饭,绝对不输给曼谷街头的任何一家。

厨房里,聂书的手法越来越熟练,他的炸鸡饭很快就做好了。他将炸鸡饭端到顾客面前,顾客看着那金黄色的炸鸡,香气扑鼻的米饭,还有那精心搭配的蔬菜,不禁眼前一亮。

“这看起来真不错。”顾客尝了一口,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惊喜。“哇,这味道,真的是曼谷街头的感觉!”

聂书听到顾客的评价,心中一阵激动。他知道,他成功了。

聂远看着顾客满意的表情,心中也不禁有些动摇。他走到厨房门口,看着聂书忙碌的身影,突然觉得自己之前的嘲讽有些过分。

“聂书,你这炸鸡饭,真的不错。”聂远的声音有些尴尬,但聂书却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炸鸡店的生意越来越好,聂书的炸鸡饭也成了店里的招牌菜。聂远虽然还是时不时地调侃几句,但他的态度明显有了改变。

在炸鸡店的厨房里,聂书正忙碌地准备着新一批的曼谷街头炸鸡饭。他的动作流畅而有力,每一个步骤都显得那么自信和熟练。厨房外,聂远坐在老位置上,手里依旧拿着一瓶啤酒,但他的眼神中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嘲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期待和好奇。

“聂书,你这炸鸡饭真的火了,连隔壁街的老王都跑来问秘方了。”聂远的声音中带着几分自豪,仿佛这炸鸡饭的成功也有他的一份功劳。

聂书一边翻动着锅中的炸鸡,一边笑着回应:“老王的炸鸡店可是开了十几年了,他要是真来问,我可得好好考虑一下。”

聂远哈哈一笑,“你这家伙,还真是会做生意。不过说真的,你这炸鸡饭到底有什么秘诀?”

聂书停下手中的动作,转过身来,认真地看着聂远,“秘诀嘛,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用心。每一块鸡肉,每一粒米饭,我都尽量做到最好。”

聂书站在炸鸡店的厨房里,手里拿着一块金黄酥脆的炸鸡,眉头紧锁。他的朋友聂远坐在一旁,手里拿着一杯啤酒,看着聂书那副苦恼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

“聂书,你这是怎么了?炸鸡不是你的拿手好戏吗?”聂远问道。

聂书叹了口气,把手中的炸鸡放下,说:“赵先生今天突然来店里,说要我把炸鸡和京葱结合在一起,这可真是难为我了。炸鸡和京葱,这俩东西怎么结合啊?”

聂远听了,哈哈大笑起来:“赵先生这是给你出难题呢。不过,你想想,炸鸡和京葱,一个是油腻的,一个是清爽的,说不定还真能擦出**花来。”

聂书摇了摇头,说:“我试过了,炸鸡配上京葱,味道怪怪的,顾客肯定不买账。”

聂远站起身,拍了拍聂书的肩膀,说:“别急,咱们慢慢来。你先说说,你是怎么试的?”

聂书把炸鸡和京葱的尝试过程详细地告诉了聂远。他先是把京葱切成丝,撒在炸鸡上,结果京葱的辛辣味和炸鸡的油腻味混在一起,让人难以下咽。后来他又试着把京葱炒香,再和炸鸡一起炸,结果京葱变得软塌塌的,失去了原有的脆爽。

聂远听完,点了点头,说:“你这思路是对的,但方法可能有点问题。你看,京葱的脆爽和炸鸡的酥脆,其实是可以互补的。关键是怎么把它们的味道融合在一起。”

聂书听了,眼睛一亮,说:“你是说,我应该在调味上下功夫?”

聂远笑了笑,说:“对,调味是关键。你可以试试用一些酱料,把京葱的味道和炸鸡的味道调和一下。”

聂书点了点头,立刻开始动手尝试。他先是调制了一种特制的酱料,然后把京葱切成细丝,用酱料腌制了一下。接着,他把腌制好的京葱和炸鸡一起炸,炸到金黄酥脆。

聂书把炸好的炸鸡和京葱端到聂远面前,说:“你尝尝,看看怎么样。”

聂书紧张地看着聂远,期待着他的评价。聂远拿起一块炸鸡,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这味道……”聂远咀嚼着,似乎在寻找合适的词汇,“这味道真是绝了!京葱的清爽和炸鸡的酥脆完美结合,酱料的调和让整个味道层次分明,既不油腻也不辛辣。”

聂书听到聂远的评价,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真的吗?我真怕顾客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