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自是借坡下驴,扫了一眼大帐,典韦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了,只有一个百里虎,“百里虎,你安排一下人手,把这些随军出征的大哥手里的人头作好统计,务必今晚晚饭前完成。”
“喏!”百里虎又被抓了壮丁,领着民夫出去了。
大帐中只有糜贞与林俊两人了,一时间,气氛顿时开始有点尴尬,“嗯,那个......那个糜小妹,谢谢你的替我解围啊。”林俊挠了挠头,看着眼前的糜贞,今日算是正式见到她穿女装打扮,头发草草地用了一根红绳束于头顶,但却没盘起来,而是像一束马尾一样在后面,随着她说话与动作来回摆动,显得整个人灵动无比。一张瓜子脸,两颊还有一个浅浅的酒窝,身穿一件绿色的长裙,更显娇俏可爱。一时之间,竟有点痴了。嗯,没错,就是一副猪哥相。
你的酒窝没有酒,我却醉的像条狗!
看着那浅浅的酒窝,林俊大脑里不由得闪过这么一句。“嘻嘻,坏蛋,怎么在发呆,我说你欠我的钱什么时候还?糜贞没头没尾的一句,把林俊从梦游中惊醒。那种久违的怦然心动感觉袭来。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还是第一次。
“嗯,没......没什么。走吧,我们出去走走。”林俊略显心虚,但依然是强作镇定说道。
“嘻嘻,好啊。”糜贞一副小迷妹的样子。“是不是带我去溜马?我不会骑马哦,我们要共骑一匹。”
“哦,不了,我想陪你在城中随便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你的,我买点东西送你好了,顺便看看城中还有什么要收拾收拾的。”林俊不是不想出去放风,特别是这种带着美女出去的,但他心里真的是有所放不下,主要是想看看这战乱后的稒阳县搞成什么样了。
不得不说,不管是哪个朝代的女人都是喜欢逛街的,尽管这个稒阳小城的街道并不繁华。最起码在林俊的眼里不算繁华。两人走在大街上,林俊很快就被打败了,只有一个字就可以概括:买买买。
糜贞在前面领路,像一只出笼的小鸟一蹦一跳的。看到有两匹比较好一点的布料,买!这个适合大哥。有一条绿色的腰带,买!这个适合二哥。有个货郎挑着杂货走过,有一些小糖人,买!这个适合自己,真好吃!走到那肉铺她都想买......
林俊第一次见识到女人的购物疯狂劲。还好,东西可以用呼雷驳驮着,如果让他拎,估计现在手上都得塞满了。就这样,两人从城东走到城西,又从城南转到城北。
逛了一圈,林俊总算回过味来了,这小妮子专挑多女人的地方把自己往那里带,还一点也不避嫌。莫名其妙的,林俊想起了自己小时候老家村头的那条大黄狗,总喜欢抬起一只脚到处撒尿,父亲告诉自己,这是动物在宣告自己的领土权。
看那小妮子拉着自己向一群小媳妇或者是一些少女介绍那种耀武扬威的感觉,差点就把“这是我家男人”这几个字写在了脸上。这也是在宣告某种主权。
林俊似乎闻到了一股尿骚味,自己这是被标记上了啊。那岂不是为了一棵树放弃了整个森林?看着只露出一个大脑袋与四条腿的呼雷驳,林俊忽然兴致缺缺地想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