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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潇洒”后的绝境!1996年阳泉市“12·20”抢劫杀人案(1 / 2)

1996年鼠年岁末,寒风瑟瑟。

12月19日晚,山西省阳泉市第二食品厂职工郭鸿年驾驶晋红色夏利车营运中人车失踪。

担负着全市机动车被盗抢大案侦破任务的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接到报案。职业的敏感使他们感到,郭鸿年凶多吉少。

12月20日上午,正当队长张敬印安排侦察员分头开展调查时,11时,报警电话骤响,河北新乐市交警四大队报称:“在京、石高速公路新乐段253公里处有一辆红色夏利车发生车祸,车上两名男性青年,撞车后不知去向。我队在处理事故现场时,发现车内有大量血迹,一把匕着及带血衣服。”

核对发动机号、大架号,正是失踪的郭鸿年的车。

张敬印队长迅速带领侦察员风驰电掣般地赶往事故现场。勘察、调查、访问……一系列侦破工作紧张有序地展开。

现场目击者证实,肇事后逃走的两人一高一矮,年龄20岁左右,车由西向东开来。在侦破战线上屡立战功的队长张敬印综合现场情况,准确地断定,此案为一起特大劫车杀人案,逃走的二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查清案犯上路口、找到被害者无疑是突破全案的关键。沿着案犯逃循的路线返回查,一个关口一个关口,不厌其烦地问,仔细深入地查,河北新乐——正定——获鹿——井陉——阳泉娘子关……滴水未进,粒米未沾的侦查员从中午一直查到夜幕沉沉的深夜,直至郊区坡头入口处,干警所有的奔波劳顿一扫而光,该车正是由此处入口。

由此断定,罪犯劫车杀人后,由坡头上高速路向东逃匿。被害者尸体应被抛于阳泉市境内。

12月21日,一份查找被害者的协查通报发往平定巨城至郊区坡头沿线的各个派出所、基层单位、乡镇、村庄……

很快,12月23日,被害者尸体被找到。抛尸现场位于阳泉市平定县巨城镇西岭村通巨城村的村级公路南侧路旁坡上,尸体头东脚西,俯卧于杂草石块中。

法医检验证实,郭鸿年被他人用刀刺伤多处致死。

尽快抓获两名肇事逃跑者,成为当务之急。偌大山城,茫茫人海中,要找到犯罪嫌疑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但侦查员们坚定决心,就是大海捞针,也要把案犯捞出来。

像上满了发条的时针,指挥中枢在日夜运转着。按照指挥部的部署,市局刑警大队“12.20”专案组分两条线开展工作,一条以抛尸现场为中心,向外扩大范围,深入发动群众,提供作案嫌疑人;一条对市区派出所、公安处、科掌握的重点对象进行逐个排查。

一条条线索纷至沓来,又一条条否定。

12月29日,一条令人震惊的线索摆到指挥部的案头,住矿区黄水沟8号的赵强行迹反常,符合“12.20”河北新乐肇事后逃跑者的特征,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晚,赵强被“请”到了指挥部。赵强,男,18岁,矿务局工程处运输队人员。几个回合的较量,赵强交代了伙同吴小军于12月20日凌晨劫车杀人后,抛尸于平定巨城山上;并到张晶元家要上衣服换下血衣,随后驾车由坡头上高速公路拟往河北销赃的犯罪事实。同时,又将与吴小军约定的接头时间、地点、方法及可能藏匿地点作了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