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是不在意现在大概是不敢管,熙明华也不会在乎这种小事。
这些日子她每天都上街去转悠,还是为了开个买卖的事,上回厉无疆来的时候因为时间太紧事太多,熙明华把这事给忘了。
——好吧,她承认,是她潜意识里不太想让厉无疆知道。总感觉连这种小事都做不好会被师兄嫌弃太傻,还是自己先努力一下比较好。
于是这个怪事就开始出现了。
第一天,刚出门没走几步,就看见有个人捂着肚子躺在地上哼哼唧唧哼哼唧唧。看穿着打扮倒不像是个穷人。
落花道:“我听说最近京城里有人碰瓷,就是那种,他躺在地上装病,你去救人结果他就讹你说是你撞的。”
“不对不对。”折叶道,“我明明是听说是人贩子在装病,然后你过去看的时候就让你跟他去哪里哪里看病,然后就把人给拐跑了。”
熙明华:“……换条路走吧。”
第二天,熙明华没坐马车,刚出了
林府这个胡同,转过弯去没走多少路,就看见有个十分凶悍的妇人正举着一根溜光水滑的鸡毛掸子,另一只手抓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鸡毛掸子狠狠抽在那小女孩的腿上,一下就是一条血印子鼓起来,让人看了心中不忍。
旁人围观的路人有上去劝解的,那妇人竟然振振有词,说小女孩是她买回来的童养媳,不听话,当然是要狠狠的打才能长记性。
熙明华皱眉:童养媳的存在就是这么没人权,说是童养媳其实就是花钱买个孩子,谁知道那孩子是什么来路。就算是真的童养媳,这妇人也太过分,这样下去小女孩活不了几天。
她刚想上前制止那妇人,从人群里走出一富家公子,大喊一声:“住手!”
如同神兵天降,正气凛然。
妇人还要说话,富家公子仰着脑袋:“就算是童养媳也没有这样打的道理,这可是天子脚下,怎么能如此目无法纪!”
“人是我花了银子买的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妇人一副“我最有理”的样子,看了让人心里生气。
富家公子冷笑一声,叫随从丢出一角碎银子:“你花了多少钱,我给你两倍你把这
孩子给我。”
妇人捧着银子眉开眼笑,围观众人纷纷称赞富家公子仗义。
“过奖了过奖了,诸位,我不过是路见不平而已,算不了什么。”一边说着,还一边冲熙明华这边抛了个媚眼,“这位小姐,这孩子看着怪可怜的,跟着我也不是个事,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收留她?”
熙明华:“……落花,你轻功好,去京兆尹府报官就说这里抓到个人贩子刚卖了个孩子。”
那妇人抱着银子刚想跑,就被折叶飞起一脚踹倒在地。
围观众人愣了好久,这才反应过来,除了正经在官府备案的人牙贩子,旁人是不能买卖孩子的,卖进府里做工也不行,必须去官府备案。
落花运气不错,没走出多远就遇到京兆尹府巡逻的捕快,三言两语说明事情经过,京兆尹府的人就把那妇人和富家公子一起带走回去审问了。
到了第三天,熙明华是坐马车出门的,去的时候一切顺利,回来的路上竟然遇到了卖身葬父的。
这事挺新鲜,熙明华长这么大还没见过。
她虽然无心看热闹,前面人多把路给堵了,因此熙明华也就乐得看看到底是怎么个卖身葬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