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师:“那中途你们是否分开?”
陈三回答:“是的,王二说他肚子疼,于是我就先带着笼子往上游去了,等了很久他都没回来,起码半个小时时间他才气喘吁吁的回来而且神情慌张。”
王二激动的指着陈三:“陈三,我,操你妈,老子啥时候离开半小时了,我们从头到尾就没分开过。”
“咚咚咚”敲桌子声。“请被告控制好情绪。”
原告律师继续问:“那之后呢?”
陈三说:“之后我们就一起回家了,他的笼子最后也没有下完,一路上他都表现得和平常不一样。”
“哦?哪里不一样?”
此时王二的眼神恶狠狠的盯着陈三,眼中的泪水一滴一滴流下来,手指甲扣着桌子。
陈三说:“他说他很害怕,我问他害怕什么他就没说了。”
王二失控了就要冲出去,被法警直接抓着按在椅子上。
原告律师说:“据我走访调查所知,你平时每次下笼子都能抓个十斤左右黄鳝,而那天的黄鳝少了一半,这足以说明陈三说的是真的,你离开后去杀害了被害人然后剩下的笼子就没有继续下了。”
王二咆哮着说:“你放屁,那天上游河水上涨我的笼子都被冲飘起来了,陈三那天也和我一样只收了一半。”
律师看向陈三:“是这样吗?”
陈三摇头说:“我那天收成还和之前一样,我为了安慰王二才说和他一样的。”
王二抓起被告席上的话筒就砸向陈三,“陈三你个狗娘养的,你他妈作伪证,故意害我。”
原告律师突然走到情绪失控的王二面前问:“你那天是否见过杨珍珍?”
王二毫不犹豫的说:“没有!”他的眼睛始终都没离开陈三,但是陈三并没有看他。
原告律师回到座位拿出一个文件袋说:“既然你那天没有见过杨珍珍那么她的指甲里怎么会有你的头发?”
王二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个袋子,里面好像什么都没有,而我凑近了看才发现里面确实有一根头发。
“不,不可能,你们一起陷害我,我明白了,你们要拿我来顶罪。”王二好像突然明白了。
原告律师把一份鉴定报告交给检察官和陪审团,我知道王二基本上是死定了,事实上他也确实死了,被枪毙。
法官看向一直没有发言的被告方律师问:“被告方律师有什么要说的吗?”
此时杨勇站了起来对着麦克风平静的说了句:“没有。”然后就坐下了。
我惊呆了,还有这种操作?这要你有什么用?辩解都不辩解一下,我站在法庭中央环顾四周终于明白了《少林足球》里的一句台词,(球证,旁证加上主办协办所有单位都是我的人,你怎么和我斗。)
最终法院判决王二强奸杀人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王二不服提起上诉。
就在我看着法官,看着律师,陪审团,看着法庭内所有所有人的时候王二消失了,在看向法官方向,所有人都不在了,法庭里空空如也。
我推开王二被带进来的那扇门,这时候有一名狱警推着一个脸上都有纹身的男人进入一个房间,“老实点!”
我走近在看发现王二和他处在同一间牢房,等狱警走了以后那个男人一句话没说直接躺到上铺,房间灯关了,但是我看的很清楚,男人下来了,他站在王二的下铺位置看着王二。
突然不知道从哪来的绳子一下勒住王二脖子,王二瞬间惊醒,死命挣扎,他想叫,喉咙却不停的发出沙哑的声音,十秒,二十秒,五十秒,王二不再挣扎了,他的手慢慢放了下来,男人还是紧紧嘞了一分钟左右。
然后收起绳子,把王二裤子脱了,就在我以为他有龙阳之癖时他把王二的裤子撕成一条一条的,搓成绳子挂在上铺的床角处,又把王二抱起来脖子挂在上面,然后直接躺回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