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为佩服。
能无视天下人嘲笑,勇气也十分可嘉!
长谣肃面,负手命令道:“薛将军辛苦,今晚就地扎营休整,明日天一亮就行军。!”
五天后,鸣风军行至耒阳千里外的边陲小镇。
路长谣在此处暂时休整,下军令不准侵犯百姓,自己和薛择换了便衣去镇上。
这个小镇叫沈阿镇,因为镇上大部分人都姓沈,当然也有流落至此的异姓人。
路长谣换了身干净的男式粗布外衫,发丝没有时间重新束发,依旧凌乱,倒是抽出时间洗了把脸,皮肤是好看健朗的麦色,一张脸英气逼人。
二人压低了帽檐,来到一家馄炖店坐下。
“自我离家,至今一碗混沌都没吃过,倒是想念。”路长谣叫了两碗馄炖,颇为感慨。
薛择也是世家子弟,自然明白她不单单说的是一碗馄炖。
“总有一天,天下安定,我们就能回家吃混沌了。”
长谣却是无所谓的一笑,说到:“我这辈子恐怕都要在马背上度过。上次家母来信,竟向我父亲提起婚事,让我一阵好笑,在这边忙忙碌碌也好,总比高墙深院舒坦。”
刚受封的肃南将军,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能向总兵府提亲的也不是什么等闲之辈。薛择心中快速列了几个人的名字,又是一一否定。
“不知道哪个公子撞到你头上来了?”
他抿了口茶,妆似不经意的问着,眼睛却暗暗瞄着路长谣。
“哪是什么公子,是靖平王,不过啊,父帅得知消息当即黑了脸,一口回绝了!”路长谣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薛择也笑了起来。
在薛择眼里,路长谣不是普通女子,甚至他没有把她当作一个女人看待。所以,他能接受镇守北疆的战神是路耿之后的路长谣,却不能想象路长谣嫁为人妇的模样。
或者说,这世上怕是少有男人堪与她比肩。
他自己,更是自愧不如。不是倾心,而是仰慕,就像他也同样仰慕路耿一样。
二人吃过馄炖,便起身离开。
走了几步,街口突然几声妇孺的惊叫,路长谣凑近一看,发现人群散开,中间是个倒地不起的乞丐。
那乞
丐衣衫褴褛,头发恍如枯草一般乱蓬蓬的,脸也被遮住看不清楚。
“这乞丐怎么还没走?真是晦气!”有人小声说着,语气满是嫌恶。
周围的人七嘴八舌的说起来,路长谣默默听着,知道了这乞丐的来历。
原来这乞丐并不是沈阿镇的人,而是镇上沈老猎头半个月前在山里带回来的。前几天沈老头去山里打猎,再也没回来。镇上的人不免觉得这人晦气,都不待见他。
这人不识字,也不说话,才被带回来时一身的伤,差点就死了。
镇上没有人愿意接济他,只能由他自生自灭。
他也不抢不求,每天只吃野果子充饥,施舍的残羹剩饭竟然也不吃!
今天在大街上走着走着他突然昏倒,吓坏了周围的人。
不过一会儿看热闹的人就都离开了,路长谣这才上前,蹲在乞丐面前,伸手想探他的鼻息。
本是毫无动静的人却是飞快的抓住她的手腕,那力气大的吓人,长谣一时竟被他制住。
“少帅小心!”薛择要出手,被长谣示意制止。
长谣力气也不小,至少不会被一个饿昏了的人抓住手腕动弹不得,这人倒是有出奇的蛮力。
她索性被他抓着,另一只手拂开他乱糟糟的头发,发现他面容异常俊美,一双眼睛微微眯着,满是温润清明。
长谣轻声说:“你抓疼我了。”
男人松了力道,但还是抓着她的手腕。
她丝毫不怀疑只要自己妄动一下,他就会再次抓紧她的手腕。
她摸了摸怀里的半块干粮,掏了出来。
“眼下军粮吃紧,我身上也只带了半块。”
她想了想又道:“我们身上的铜板花完了。”
男人“嗯”了一声,竟然坐起来伸手接过那半块干粮,吃了。
待他吃完,路长谣起身要走,他却抓着手腕不放。长谣看他眼睛盯着自己,俊颜面无表情。
“你要跟我走?”
男人点了点头。
路长谣弯下腰,看着他的眼睛,微微一笑。
“我要去的地方,要杀人,也会被人杀,你还要去么?”
“去。”
长谣笑了笑,一双桃花眸潋滟无双:“那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沈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