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还没成。”姜笑说,“窗户纸都还没捅破呢。”
兰书压低了声音,小声问道:“你可知这小哥儿的底细?”
这可把姜笑给为难住了,他总不能说,这小哥儿是个山贼头头吧?
若是四叔么不同意这门亲事,想要棒打鸳鸯,那可如何是好啊。
姜笑愁得很。
兰书看出了他的纠结,“是不能说,还是不方便说?”
姜笑赶紧回道:“其实,其实我也不知道……”
兰书道:“那他叫什么名字?家住在何处?家中还有些什么人?”
姜笑道:“他叫陆若,家,家住在山上,家中兄弟很多。”
兰书听后,顿时同情不已。
家里又穷,兄弟还多,一听便是个小可怜。
“对了。”兰书问,“他为何穿这么少?难道是他家里不给他银钱?”
以至于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
“他,他是病了。”姜笑一边绞尽脑汁,一边暗自祈求,希望林北枕能够早点回来。
这位四叔么简直就是慧眼如炬,家中的小辈但凡有人在他面前撒谎,他必能识破。
“病?什么病?”
“媚骨香。”
兰书倏然睁大了眼睛。
关于西北的花舞会,他也有所耳闻。
据说从小用脱骨香喂养出来的小哥儿不仅浑身异香、皮肤娇嫩,就连与人云雨时,都比寻常哥儿更为娇俏迷人。
皮肤娇嫩,连衣裳都挂不住,正好能吸引一些富贵的好色之徒。
所以百花价高,有了拍卖之说。
兰书道:“他能治否?”
姜笑坚地点头,“能治。我一定会把它治好的。”
兰书笑了笑,摸了下姜笑的脑袋。
“不要告诉小北我来过。”
“好。”
兰书离开小院后,迅速派人去查了陆若的底细。
他虽然不在意儿夫郎的身份,可也绝对不允许有人刻意接近小北。
这不查不知道,一查才晓得这若哥儿实惨。
他很小的时候就被花舞会的人拐卖收养,从七岁开始被迫服用媚骨香。
长大之后,他是那一批百花里最柔软的一个,许多人为了他不惜散尽家财。
只是没曾想后来花舞会被官府剿灭,那一年的百花,也只有陆若一人活下来了。
后来陆若落草为寇,盘踞在黑水窑一带,做了山大王。
难怪那天姜笑吞吞吐吐的,没想到还有这样的隐情。
兰书想,若这哥儿心地还算善良的话,又与自家儿子有缘,成亲也没什么的。
在林北枕看不见的地方,兰书已经把未来的疑似儿夫郎查得清清楚楚了。
确认此人没有危险之后,兰书才扯着自家男人回家。
儿孙自有儿孙福。
与其现在操心这些,还不如提前替儿子准备聘礼去。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现在陆若已经能穿单衣了,他高兴极了。
见他开心,林北枕的心情也跟着轻松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