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只是漠北诸都督府州,而东部的奚、契、霫、室韦、靺鞨等并不隶属。
东部的奚契诸部,则统属于设在辽东城的镇东大都督府管辖。
镇北大都督府的辖境相当于今内蒙乌加河以北的外蒙全境、俄罗斯额尔齐斯河、叶尼塞河上游及安加拉河、贝尔加湖周围地区。
二十四都督府,皆羁糜统治,册封其部落首领为都督、刺史,世袭。但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秦琅建议朝廷一定要与他们会盟立誓,划界分疆,盟誓约定各部互守疆界,不得越界,不得互相攻击,否则大唐就要出兵讨伐,各部要响应协从。
对于眼下回纥夺占的薛延陀地盘等,部份划给回纥,其余则大唐与诸部共分。不是大唐拿走,而是与其它诸部共分,也是为了让回纥没法得到其它部族的支持。
薛延陀曾经占据着最好的草场,还有大量的人口、牲畜,大唐肯拿出来各家分,各家岂有不心动的道理。
“二十四都督府设立后,以后每年秋,各部首领到郁都军山的镇北州进行会盟,一起调节各部之间的矛盾等。”
“同时,镇北州做为朝廷在漠北正州,还将成为朝廷在漠北的重要贸易商埠,支持各部前来贸易。”
在秦琅的设计里,其实就借鉴了蒙古人本身的会盟制度,以及满清统治蒙古时的盟旗制度。
先把漠北划成二十四个部落领,盟誓立界,再保留一个朝廷正州。
然后再跟诸部会盟,以皇帝恩封的旨意,在这二十四个部落里,再分设州县,比如给各部首领的兄长子侄等推恩分封,这样层层分封下去,一个大部落,就会被划分成数个州和许多个县,甚至是更多的乡、村。
然后层层分封下去之后,以盟誓立碑签约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所以领地以后就不能再打乱了,领地可世代子孙承袭,但都督府、州、县、乡、村这一级级就固定死了。
而各部承袭都还得要经过朝廷的一道旨意授封,这就加强了中央的权威性。
在郁都军山设立一年一大盟的盟会制度,各部首领三年入京一朝贡制度,而各领地内也让他们推行这种盟会商议制度,其实就是为了瓦解各部首领们的权威地位。
渐渐的,各部的权力就不再一直是在首领手中,而是分散在各个家族之中。就好比刘邦建立汉朝,分封了各个儿子为王。死后其太子继位称帝,他虽然也能再分封儿子为诸侯王,但刘邦封的那些诸侯王是不会变的,这就使的权力分散了。
而等到几代之后,比如到了汉武帝刘彻的时候,那些诸侯王们跟皇帝已经相隔几代了,对刘彻对中央朝廷的认同肯定就更差。
这是必然的。
而如果按照草原上传统的习俗,虽说诸部也是分封之制,但是新的首领继位后,总是会用自己的儿子兄弟,取代父亲的兄弟叔伯等封镇地方,统管人马的,这就能保证部落首领的权力相对集中一些。
而就算如此,草原上都经常内讧,如强大的突厥汗国之所有衰弱,就是几次著名的汗位继承之争,一群叔侄兄弟们各凭强大的部落人马开战,最后打出狗脑子来,然后被中原隋朝狠狠抽老实了。
如果能够给他们层层分封,然后固定封地,那以后漠北诸部基本上就废了,一两代时还好,都是兄弟子侄,数代之后,可就没那么亲了。
秦琅提议要积极干涉漠北诸部,但不是武力征服,那样成本太高也难以持续,以这种分封、盟会为主,朝贡、市贸为辅,把他们都控制起来,真正的实现羁縻的目的。
谁敢突破盟约限制,那就立即召集其它诸部削他,停他贸易,禁他互市,让各部起来灭了他,然后再把他的地盘分封给各部子弟。府州县甚至乡村等区划始终不变,但是受封的领主是可以变的。
谁听话就一直册封,谁不听话就灭了他,换个人受封。
对漠北,朝廷不需要征税,只需要维持贸易,贸易所得的利润,加上唐边市内征的税,就足够了。
当漠北的铁勒人为主的诸部阶层固化,而且环境变得安稳后,这些人就会慢慢的腐化堕落的,有贸易之利,这些人根本用不着抢,就能过的很舒适,甚至当贸易发达后,漠北的游牧民族也不用再担心什么白灾黄灾黑灾了,草原不产粮,但可以用牛羊牲畜用马匹骆驼,用皮毛等买粮买盐啊。
当他们渐渐的成为了纯粹的牧羊人牧马人牧牛人等后,也就不再对大唐形成威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