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田鸡啊,六七两的田鸡,肉都酥烂了,一丝一丝的,用的又是传说中人瑞曹夫子喜好的红烧做法,那滋味,简直是极品中的极品。
王百万今天是打算犒劳犒劳自己的,现在却被两个蟊贼给夺了去!
“好汉,一点心意,不要放铳啊!”
“四姨爹,你先吃点东西嘛。”
“我还不饿,幺哥你先吃嘛,嘞两个我先看到。”
“不得行,还是先找个地方藏到起……”
“好嘛。”
终于,两人走了出来,身形看上去都是比较削瘦。
王角始终举着两只手,反正没人看见,不丢人。
“前头带路!”
转过身之后,王角举着手心中盘算着,这情况只能去自己宿舍了,毕竟僻静。
毕竟也不能真的赌这两个家伙手中的枪开不了火,好不容易混出头,可不想这么交代了。
只是王角也觉得奇怪,总觉得一直说话的那个海贼,说话声音总是“嗡嗡”作响,像是开了手机振动一样。
这种既视感,他努力地回忆了一下,似乎好像在哪儿听过来着?
不断地思索着,王角猛地双眼一亮,这种发声方式,好像是胸腔共鸣,他以前在传媒大学做保安的时候,配音专业就有这样的姑娘。
那些个姑娘,好家伙,一个个装小哥哥给死党闺蜜打电话,骗得对方骚气四溢,简直是惟妙惟肖。
娘们儿?!
根据体型来判断,应该连成年男子的标准体重都不到,身高一米六出头,跟萧温小姐姐相差仿佛。
没有喝水,没有吃东西,没有睡觉,甚至可能因为精神高度紧张,现在还极其疲惫。
再加上淋了一场暴雨,晒了一天太阳……
王角心中叫嚣:除非你们是蝙蝠侠,否则我王某人不信你们还有力气!
但……对方有枪。
淦!
再想起白天好像还自爆了一个,也就说,可能随时会来“bo”一下……
淦!
一旁王百万慌到不行,嘴里都开始胡言乱语了:“角仔啊,我真是琅琊王氏之后啊,我是年轻时候在老家杀了人,这才跑路天涯海角。我不想死啊角仔,我老母还活着啊,去年还写过信,我老母还能天天出去打麻将,我还想落叶归根啊角仔……”
正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王角一双眼睛当时就瞪大了。
卧槽你真是琅琊王氏之后?!
“角仔啊,你来一工学堂之后,其实我想黑你钱来着,但你这个后生仔实在是会做人,阿叔我不好意思啊。还有啊,我在东门保安室的墙角存了两百块钱,都是大花边,要是我死了,这些钱你拿一半,一半记得寄给我老母啊……”
“放心吧阿叔,了不起重伤,要死哪儿那么容易。”
“角仔你听说我啊,你要是以后考上了中央大学,要是还记得这点情分呢,就帮我这个忙。最后,把我骨灰用状头酒的酒坛子装好,小时候啊,我读书不知几号,我老母一直跟人说,她的仔将来一定是状头啊。叼,我为什么不好好念书啊,呜呜呜呜呜……”
“……”
被王百万这么一搞,王角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操作了,他刚才还想着怎么撂倒两个蟊贼呢,结果现在却得先忙着安慰一下精神崩溃的王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