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 效力(1 / 1)

他的书斋为何叫大林书斋?听说,是因为他爹叫林大。这名字简单明了,一个大字表达所有,所以开了间书斋叫大林书斋。

他应该就叫做小林了,毕竟他爹是林大,也是大林,他也不能占了爹的名字。

虽是没见过他爹啥样,但这小林性子够怪的。

他上楼,一路往指定的房间走,路过那些盯着他瞧的姑娘,他两只手都放置在身前,一副极力避免自己和她们碰触的样子。

说真的,他这模样特别寒碜,及不上乔小胖一半爷们儿。

终于,到了地方,随着乔小胖进了房间。他不止看到了鹿元元,还看到了坐在那儿的鸨母。

不过,他也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说话。

乔小胖给他指了一下椅子,他就过去坐下了,倒是还挺乖的。

鹿元元坐在对面,就那么看着他,饶有兴味儿的。

被鹿元元那样的眼神儿盯着看,是个人都不会觉着舒服。小林坐下片刻后就显出坐立不安来,数次状似无意的看一眼她。

“从大牢里出来,你就洗了个香香的澡。看来,你也是有洁癖的。再说,你长得这么白,有洁癖也正常。”鹿元元开口,但出口的话也没什么正经的。

小林抬头看她,斟酌迟疑了下,他才出声,“鹿小姐,您把在下找来,就是为了闻一闻在下有没有洗澡么?”

“不是不是,别误会。虽说人洗过澡之后闻起来是挺清新的,但水汽这个东西吧,闻得多了,会让我鼻子特别不舒服。还是人自身散发出来的湿度最适宜,当然了,如果香香的,是我爱闻的味儿,必然得抓住时机好好闻一闻。”鹿元元连连解释,特别担心他会误会的样子,可是出口的话听起来又真的泛黄,连乔小胖都开始跟着乐了。

一本正经的表情,词句又都不着调,这是个特别矛盾的姑娘。

小林也不知该如何回应,因为他脸有点儿红。

“你别误会,我只是描述一下而已。真有特别香的人出现在我面前,也不能无理的抱住人家闻味儿吧。”鹿元元说着,其实是想起了奶油巧克力。如果没有律法做束缚,而她又强健无比的话,她肯定会动手的。

小林垂下眼睛,倒是脸更红了,显然是误会了鹿元元说的话。

“啊,咱们言归正传。咱们都被抓到了大牢里去,具体是何因由,想必你也是知道的。采星司来了咱们青溪城,想要之前我爹的旧部重新聚集。不过,大家都隐藏起来了,也不太好找。虽说我不太知道你的特长或是独门技艺是什么,但我想,肯定有非凡独到之处。不知,你作何想法?”询问他,鹿元元还是看不出他有什么特殊技能。像个书生,总不会读书读得多也算特殊技能吧。

小林抬头,看了看鹿元元唇红齿白的小脸儿,又快速的看了一眼坐在后头的鸨母,“在下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六岁的时候,在下生了大病。父亲带着年幼的在下来到了青溪城求医问药,很快全部的钱都花光了,可病症无一丝好转,眼看着在下要没了性命,是鹿判救了在下。”说道此,小林稍稍停顿了下,随后继续道:“父亲说,鹿判即是在下的大恩人,恩重如山,再生父母。正好在下天生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此后便为鹿判效力。”

原来,他是这样才入了鹿柏宽麾下的。并不是他父亲有什么技能,有技能的那个是他。

鹿元元盯着他看,一边慢慢的点头,“过目不忘?好羡慕。”若是这本事分给她一丢丢,她也不至于犯了病就忘事儿。

小林嘴动了动,原本想说啥,但因为她极其羡慕的叹息,而又憋了回去。

微微垂下眼睛,“鹿判去世了,父亲说,即便我们要继续为鹿判的女儿,也就是鹿小姐效力,也得鹿小姐愿意才行。这么多年,鹿小姐也从未来找过,父亲和在下都想过,可能鹿小姐根本就不知大林书斋与鹿判曾有什么关系。”她不去找他,他也不可能去打扰她。

鹿元元眨了眨眼睛,她听出来了,小林是愿意效力的,因为她爹曾有恩于他,并且那是救命之恩。

只是,这就出分歧了,他要为她效力,而不是采星司,更不是肃王。

她不想知道肃王听到这个消息会不会不高兴,只是她也没什么需要小林效力的呀!

她又不会去冲锋陷阵,做鹿柏宽曾做的事儿,她也不是那干大事的人呐。

这就矛盾了!

这要是一个一个的找出来,他们都这样说要给她效力,麻烦可大了。

一瞬间,脑袋里多种想法,鹿元元有点儿发愁。

“以往的确是和你们这书斋什么的来往不多,甚至,我们都鲜少路过你家门口。若是多走几个来回,没准儿就能发觉你这不同寻常了。但现在也不晚,这么说你是不会为采星司,也就是帝都来的那群家伙效力了?非常好,作为个爷们儿,下半身的把儿没白长,有骨气。”乔小胖在旁边说,一手在小林肩膀上拍了下。肉手有劲儿,拍的小林身子一抖。

鹿元元眼睛一转,“其实吧,我没什么需要大家伙效力的。唯一可做的,就是当下从帝都来的人给了我个任务,叫我把我爹之前隐藏的部下都找出来。这事儿也不简单,我这儿只有小胖一个人,忙不过来。小林,你若有空闲,不如帮帮我。你过目不忘,那天关在大牢里的人你都看到了,想必也都记着。咱们快点儿完工,也快点儿交差,如何?”

“是。”小林点点头。诚如他刚刚所说,为鹿元元效力,只要她开口说了,他就会毫不迟疑的领命。

这么干脆,鹿元元都觉着稀奇了,毕竟从没有人用这样干脆又服从的语气跟她说过话。

乔小胖在那儿乐,果然啊,他们家元元还是心疼他的,不忍让他一个劲儿的跑腿儿,找来了个代跑的。

挺好,他过目不忘,这活儿最适合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