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儿,坐吧,大家都是朋友,别客气。”首泽轩示意妹妹坐到自己身侧,吃着焦香里嫩的兔肉,看着杨澜儿还没开动,便道:“嫂子,快吃呀,别心疼舍不得吃,在这边境到处是草地,最不缺的就是野兔,在哪扎营随时随地都能捉到,当然,前提是有本事捉到它,若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家闺秀就另当别论了。”
咱还没和你熟稔到称兄道弟的地步。
谁是你嫂子?
什么时候他家傻二变成了你哥了?
我们与你们兄妹不熟!
谭安俊瞧着小妻子对着烤兔腿蹙眉,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眉眼溢出了笑意。
杨澜儿偷偷的瞪了盛世美颜一眼,长得养眼了不起呀,不带这么欺负人的,明明说已经吃饱了,还非要撕个腿子扔过来。
大清早的,谁想吃得这么油腻?就算其他人想,反正她是受不了,也不喜欢早餐太过油腻!
好气哟!
杨澜儿咬牙切齿地抽出匕首,用茶水冲洗干净,然后将兔肉切成薄片,再用筷子夹起来慢慢享用。
哼!冷哼一声,她才不会做与自己形象不搭边的举动,比如,此时盛世美颜大口吃肉的样子,吃像太难看!
内心再矫情,吃不习惯还是吃不习惯,吃了几口,便觉得喉咙发堵,有点想反胃。
谭安俊见小妻子胃口全无,难以下咽,柔声劝道:“澜儿,吃饱了便别勉强。”
“嫂子,不喜欢吃烤兔?”首泽轩疑惑问,他已消灭了一只兔腿,魔爪又伸向了桌几上的兔排。
“不是不喜欢,只是不习惯。”杨澜儿没过多解释,把盛着兔肉的盘子递给立春,让她端下去和大家一起分享。
首嫣然睁着一双好奇的清澈大眼睛问她:“谭夫人,你一直都这么矫情吗?”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