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继任山东巡抚明兴上疏说,将山东全省各州县的仓库通查一遍,亏空银两二百多万,都属国泰、于易简在任时的责任。乾隆命令在狱中赐他们自尽。
除此,陈辉祖也是成为乾隆时期官场腐败的一个典型案例。
陈辉祖(1732年-1783年),清代湖南祁阳金兰桥(今祁东县金桥镇)人,是两广总督陈大受之子。
他在乾隆二十年(1755年)以荫生授户部员外郎,后迁郎中,在户部开始了自己的仕途。到过地方出任陈州知府。此后历任安徽布政使、广西巡抚等职。
因四弟陈严祖卷入甘肃冒赈案其中,陈辉祖因知情不报,“降三品顶戴留任”。
陈辉祖奉命查抄甘肃冒赈案祸首王亶望的家产时,暗中调包,将金器换成银器,隐匿玉器、抽换朝珠等。王亶望家原本抄出金叶、金器、金锭、金条近5000两,陈辉祖等人将其换成银器上交。还私自藏匿王亶望家的名贵玉器,如原本应有的玉瓶、玉山子等贵重物件被其抽走私吞。
陈辉祖的贪污行为因浙江布政使盛柱的检举以及后续的调查而败露。他本想通过这种方式侵占王亶望的家产。
乾隆认为陈辉祖“牟利营私,两省庶政皆废弛贻误,罪无异亶望”,最终将其赐自尽。
在乾隆时期,官场贪腐成风。江西官场也未能幸免,腐败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郝硕是汉军镶黄旗人,他爹是两江总督郝玉麟。郝硕靠着家族背景和自己的努力,先后当过户部员外郎、山东登莱青道,后来升为江西巡抚。
乾隆四十九年,乾隆帝第六次南巡的时候,听说郝硕这人操守不行。于是就让郝硕来京城等着处理,还派两江总督萨载去江西查查郝硕到底干了啥不地道的事儿。一查才知道,郝硕准备去京城见皇帝的时候,竟然借口行李不够,跟下属要贿赂。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他曾两次向下属官员索取钱财,第一次是在乾隆四十七年,南昌知府黄良栋、同知徐联奎按郝硕的意思向各道府州县官员索要,共得三万零四百四十八两。
第二次是乾隆四十八年,又筹得银子三万八千五百两,两次获银近七万两。此外还有其他贪污受贿行为,最终查明总额八万余两。
初审判决郝硕死刑立即执行,后乾隆让他自尽。这一案件还牵连了诸多相关官员,如江西布政使冯应榴、按察使吴之甫、饶九道额尔登布等人因对郝硕的行为不据实参奏或有行贿行为,均被革职发往军台效力。
这时候就得说说和珅了。和珅在那个时候权力可大了,整个官场都是他的关系网。地方官员都想讨好他,不是给他行贿就是找他庇护。郝硕作为江西巡抚,也受了和珅权势的不良风气影响,间接让江西官场的腐败更严重。
在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闽浙大地被一场惊天贪腐大案的阴霾所笼罩,主角便是闽浙总督伍拉纳与福建巡抚浦霖。
伍拉纳身为满族贵族,肩负着闽浙总督的重任,浦霖则主政福建。然而,他们本应清正廉洁为官,却双双堕入贪腐的深渊。
在其任职期间,伍拉纳和浦霖毫无顾忌地搜刮百姓财富,对下属官员送来的贿赂照单全收。他们凭借手中职权,在各类事务中疯狂敛财,使得闽浙地区官场混乱不堪,乌烟瘴气弥漫。无论是地方税收,还是工程建设,都沦为他们攫取财富的渠道。
他们的贪腐恶行渐渐引起朝廷关注。一些刚正不阿的官员冒着风险秘密上奏,将闽浙地区的腐败状况呈于乾隆帝面前。乾隆得知后怒不可遏,毅然决定彻查此事。
朝廷迅速派遣得力干将阿桂与福康安奔赴闽浙展开调查。经查处伍拉纳受贿约十五万两,家中被查抄出白银四十万两,如意一百多柄。
浦霖受贿二万两,家中被查出现存银钱及埋藏银共二十八万四千三百余两,房屋、地契共值银六万余两,金七百余两,其余朝珠、衣服、玉器等物若干。伍拉纳和浦霖最终被乾隆下旨判斩立决。
其他官员福建布政使伊辙布在押解进京途中病死,但乾隆仍不依不饶,继续追查其是否畏罪自尽。福建按察使钱受椿在械斗案件中贪赃枉法,被上了两次夹棍、鞭笞四十下后,当着福建大小官员的面处斩。
清朝官场的腐败之风已然积重难返,尽管有这样的重罚案例在前,但要彻底扭转整个官场的不良风气,依旧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