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米、100米、200米的比赛,无论是有无障碍,我都是第一名的比赛成绩。因此,我还代表公社的体育代表队多次参加县里的运动会。
我跑得快,有一个条件,就是光脚跑,不能穿鞋。
每次比赛上场前,我都甩掉母亲为我做的布鞋,光着大脚丫子,小跑到起跑线前,弯腰蹲下,听到发令员一声枪响,我像兔子一样向前跳起,又像疯狗一样向前狂奔……每年我都跑出第一名的成绩。
算草本、作文本、文具盒、钢笔、铅笔等奖品,每年都让我骄傲一段时间。
可是后来事情有了变化。
1975年我代表公社少年组参加县里的体育运动大会。
公社的物质条件比我们大队(现在叫村)学校的条件好,参赛的运动员每人都借用一双钉子鞋。
钉子鞋,是跑赛的专用鞋,运用好对比赛对提高速度有极大帮助。
但是我这么些年习惯于光脚跑赛,穿上钉子鞋不习惯反而跑得慢,于是我对教练说我想光脚跑。
教练严肃地说:“公社想方设法弄来这几双钉子鞋,你却不想穿?别的公社的运动员都穿钉子鞋,你不穿,你想丢咱公社的脸?!”
我说:“我不想丢脸,我想跑第一……”
教练:“不想丢脸,那你必须穿钉子鞋,否则不能上场……”
我只好穿了钉子鞋上场参加比赛。
结果一点不意外,你知道,我得了个倒数第一。
教练不但没生我气,还安慰我说:“下次给你弄双红色的钉子鞋,那样跑,看起来一定漂亮!”
我却在想:下次一定光脚跑,再也不穿钉子鞋了……